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mobile38365365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现行国地税部门的工作和职责由组建后的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承担。为解决国地税机构改革后执法合法性问题,确保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有序衔接,特此明确由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制发的现行有效涉税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关于税务机构改革后有关涉税文件执行问题的公告作者:
时间: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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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mobile38365365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现行国地税部门的工作和职责由组建后的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承担。为解决国地税机构改革后执法合法性问题,确保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有序衔接,特此明确由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制发的现行有效涉税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文档附件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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