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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4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其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中部分优惠政策事项的留存备查资料需由省税务机关规定。为使全区税务部门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续管理过程中各项留存备查资料一致,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特制发本公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对纳税人享受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促进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予以明确。

文档附件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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